NBA一直都在出台各种各样的规则,以完善联盟的公正性。而在2012-2013赛季,助攻王的统计规则就因为隆多而改变,而这条规则也被外界称为“隆多条款”。
那个赛季隆多因为伤病原因只出战了38场,但他一共拿到了420次助攻,他的场均助攻数为11.1,力压出战70场,场均9.7助的保罗当选助攻王。当时许多球迷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不满,虽然隆多的表现也很出色,但38场的出战确实说服力不足。
当时联盟的规则是:“出场次数不少于70场”或“总得分不低于1400分,总篮板不低于800个。总助攻不低于400个”。而隆多的助攻数达到了420,所以他也就获得了评选助攻王的资格。
联盟为了让数据评选更加公平,出台了“隆多条款”。内容为:一个球员必须参加70%的场次(普通赛季为58场比赛,缩水赛季按比例计算),才可以被列入统计名单。如果出场次数不足58场(或70%),那么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58场(或70%)来参与排名。
如果按照新规则来计算,隆多2012-2013赛季的场均助攻就只有7.2次,显然无法拿到助攻王荣誉。这样的规定让奖项的评选变得更加公平,大部分球迷都对隆多条款表示认同。
随着NBA的发展,几十年后的球迷大都不会知道隆多这名球员。但隆多条款却会一直伴随NBA,不少球迷表示:“隆多条款足以让他名留青史” “这条款比助攻王更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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