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奥运会女篮小组赛,中国加时89-90惜败于西班牙。比赛期间,在某平台的节目里,担任本场解说嘉宾的杨毅突然对同为解说嘉宾的陈楠提问:“你们打球那时候化过妆吗?”陈楠回答:“没有。我们那时候不兴化妆,我们崇尚的是自然美。”杨毅的这一问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女篮解说爹味”词条冲上微博热搜第三、“女篮解说,打球化妆”冲上热搜第八。网友们反驳杨毅称:“化不化妆怎么了?化妆是影响打球还是影响什么了?有些解说对此评头论足,可真是爹味十足。”
此事引发争议后,杨毅回应的说法是,关于化妆的提问,只是纯粹询问的语气,没做任何评论,这和“施压没有关系”。他还反问道:“我不能问问老将陈楠当初她们那代人化不化妆吗?化也行,不化也行,我问问不行吗?”确实,从前后语境和语气判断,很难将杨毅的表述,与“主观恶意”相挂钩。广大网友们也没必要因此去抠字眼,上纲上线,把一顶“爹味说教女篮化妆”的帽子扣在杨毅头上。
撇开部分网友对杨毅的意见和看法不谈,在此次事件中,大众和舆论对于“运动员该不该化妆”这事的反应态度和价值判断,还是高度一致的。那就是无论化与不化,都是运动员的个人选择和自由。无关是非对错,也不能因为运动员的比赛表现,成败输赢,就去和化妆这件事进行不恰当的联系与臆想。
不化妆,崇尚自然美,主打一个真实,没有任何问题;而化妆,也可以认为是愉悦自己,给自己信心和鼓励,并尊重观众尊重赛场的表现。想让自己美美地站在奥运赛场上,只要没有不良引导,不会影响临场发挥,从情理上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杨毅或许无意,但这些常识需要反复强调,直到大家都意识到,这不是一件应该引发争议的事,而应该成为我们的基本共识。
可是,从现实看,广大网友乃至公共舆论,并不是面对每一起类似事件时,都能达成这样的一致,形成这样的共识。
比如,中国女子田径运动员吴艳妮的妆容和个性表现,就时常引发争议,其中不乏反对声和批评声,乃至网暴。之前是“抢跑”风波和鲜明的个性、精致妆容造型、整容疑云甚至是比赛前的准备动作,最近是巴黎奥运会公布的吴艳妮被精修过的个人照。部分网友认为,这过于矫揉造作,是在故意炒作,甚至还有人因此直言不讳表达对吴艳妮的厌恶,以及恶意的揣测与攻击。
既然大家都能包容中国女篮带妆比赛,并认为这是很正常且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那为什么偏对吴艳妮的精致妆容和个性表现,有这么大的恶意呢?对于化妆上场,吴艳妮此前解释称,化妆可以让她在场上更自信,让观众能看到她最美的样子,很心满意足,要是成绩跑出来就更加分了。这其实是一种很积极正向的价值观,运动员能这么想,应该得到的是支持和鼓励,决不应该是非议、恶意。
面对运动员,大众当然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但都必须在道德与法律的基本框架内,不能因为一些“莫须有”的问题,就去拉踩、鄙视,或者因为成绩的起落,拿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去“撒气”,去立靶引战,搞畸形的“饭圈文化”那一套,进而侵犯相关运动员的正当权利,污染舆论,误导大众。“求全责备”不是正途,给运动员提供一个宽松包容的舆论环境,让他们可以心无旁骛、安心竞技。这是常识中的“常识”,共识中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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