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出走新疆不成,宣布下赛季不打CBA,用一种近乎“自杀式袭击”的方式,发出 “维护球员自身的合理合法权利”的宣告。
表面上看周琦与新疆队撕破脸,实际上周琦是对整个CBA的薪金体系和转会制度发起挑战。因为顶薪强留制度是CBA公司定的,新疆队只能算是执行者。
所以周琦向CBA公司和篮协上诉,结果也可想而知,作为规则的制定者,CBA公司自然不能自毁长城,而坚守住“管办分离”底线的篮协,将判决权又交还给CBA公司。
所以,申诉无门的周琦决定在网络上“引爆”。29日的声明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登上各大网站头条与热搜,评论区大致分为两派,一派谴责“周琦和经纪人睢冉玩火自焚”,另一派质疑“CBA不够职业,不能像NBA一样,给球员自由。”
先说说CBA和NBA的差别,虽然这俩联赛只差一个字母,但是有本质不同。
1,收入能力不同。NBA全世界吸金能力超强,按照现在的劳资协议,赚来的钱球员能分到一半。而CBA是亏钱的,所以是各家自己投入,联盟核算收入后各家平均分红。
疫情之前的赛季,每家分红3000万,加上每个赛季门票500-3000万左右的收入(票房方面各支球队差别巨大)。而疫情之后,每家分红不足2000万,由于比赛是赛会制,票房收入清零。根据粗略估算,前八名球队,单赛季支出大多在亿元以上。
平均算来下,每年几千万的亏损让俱乐部叫苦不迭。虽然CBA的工资帽和限薪制度的确令明星球员工资下降不少,这是关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CBA公司选择先保护投资方。因为如果没人投资,球员们只能去打野球了。
2,青训制度不同。NBA并不负责青训,由美国的校园体育(主要是NCAA和高中联赛)来培养球员,以及吸引全世界的人才都来打球。目前虽然中国的校园体育(比如CUBA越办越好),但是还不足以承载整个中国篮球青训的任务。需要CBA球队的各年龄梯队为中国篮球输送人才。
青训的投入同样是巨大的。举个例子,据一名球员介绍,青年队一般十名球员中,才能有一名球员升到一队,也就是打上CBA。所以CBA也就有了顶薪强留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可以用合同锁死三名核心国内球员。如若不然,就会出现“无人栽树,花钱摘果”的情况,有钱的球队直接买人,用不着自己培养。
3,自身职责不同。NBA只管赚钱,不需要为国家队成绩负责。CBA还需要为国家队培养人才,赛程也会因为国家队训练比赛而调整。另外,限薪制度也让CBA球员能走出去。如果明星球员在国内挣得太多,那么谁会拒绝“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自然缺少去海外打拼的动力。
有人说了,既然CBA的规章制度是符合当前CBA状况的,那么周琦的激烈举动显然是为了多挣钱而不择手段。更有极端网友攻击睢冉“先是废了小丁,现在又废了周琦。”
其实大可不必,屁股决定脑袋的袋里大家都懂,站在周琦和其经纪人睢冉的角度,为自己争取利益无可厚非,毕竟球员的黄金年龄就这几年。从2000万一下降到600万,并且没有自己选择俱乐部的机会,的确不好接受。所谓“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对错,只有利益。”只不过周琦采取的方法过于刚烈,以个人力量对抗整个CBA联盟。大概率无疾而终,最理想的结果,莫过于能让CBA考虑修改母队对青训球员的合同限制年限,做出一个能让球队和球员都接受的结果。
目前来看,周琦下赛季的可能出路有三条:
1,寻求交易。虽然新疆总经理郭舰称,还没有球队对周琦提出交易申请。但是有媒体曝出,有球队有意周琦。既然周琦已经心猿意马,新疆如果交易可以赚不菲的培养费。不过对于下家来说,首先得有这个经济实力,更重要的一点,周琦在申诉中使用了举报一招,很难保证下一次合同到期时,周琦不会再重蹈覆辙。当周琦在收钱的时候,可并没有举报,最后闹掰了,才反戈一击。
2,去海外打球。如果保持健康,周琦还是拥有到海外打球的实力。因为在与CBA外援对位中,周琦并不落下风。按照实力来说,到海外打球,周琦也可能能拿到几百万人民币的合同。不过对语言和环境的适应程度,才是大家最担心的。最关键的,出国打球,周琦需要新疆开的澄清信。
3,与新疆重归于好。距离新赛季CBA注册截止日,还有1天的时间,CBA公司能施展魔法,让周琦和新疆队破镜重圆吗?
不过这三条路,主动权都掌握在新疆手中。有消息称,周琦今年夏天并未归队,他的申诉和举报的行为也使新疆管理层震怒,这样看来,周琦一年无球可打概率最大。
一名职业球员在当打之年一年不打,新疆和中国男篮损失一名主力球员。CBA公司的公信力,CBA的品牌形象也受到打击,这件事从个各个方面看,行成四输局面,周琦事件中,并没有胜利者。
(吴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