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变相不减速,落地不屈膝,杀到禁区就是一个暴扣。他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詹姆斯都承认他本应该超过自己,但人们却没有见过他巅峰的样子。伤病的摧残让他失去了成为巨星的资格。他就是德里克罗斯,那朵被上天抛弃的玫瑰。虽然名字的直译就是玫瑰,但属于罗斯的第一个外号却是维尼熊。芝加哥南部的英格伍德向来是一个能媲美康普顿大街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乱得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能孕育新生命的地方,但德里克罗斯就出生在这个地方。
之所以被叫做维尼熊,是因为他的皮肤相对来说偏黄,而母亲和三个哥哥又十分疼爱这个最小的弟弟,他们希望罗斯就像维尼熊一样健康快乐,无忧无虑地长大。在家人无微不至的保护和照料下,罗斯并没有成为混混和罪犯,他走上了一条相对而言的正道。没错,英格伍德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饶舌歌手和运动员极多,而罗斯成为了后者。原因很简单,在那个糟糕而又混乱的地方,帮派之间流传着一句话全社区只有莫里篮球公园最安全,运动员有帮派成员之外唯一的通行证。而篮球之神乔丹的存在也给了罗斯前进的动力。家里购置第一台电视机之后,几乎每天晚上罗斯和哥哥们都在观看NBA比赛,家乡球队公牛的比赛更是一场不落。相比于胸前的BULLS,罗斯更喜欢看乔丹身穿印有CHICAGO的球衣,他觉得这样更能代表家乡是很酷的行为。所以罗斯每晚看完比赛都会穿着自己制作的球衣跑去篮球公园练球。比赛一开始是哥哥带着他,到了后来就成了他带着哥哥。很快,无数埋伏在街头的球探就发现了这个天赋异禀的男孩,被发现并很快被争抢的罗斯就此走上了职业篮球的道路。
高一场均18分,高二19分,高三20分,高四25分,这种种数据和进步速度,在美国一流高中居然连全美第一高中生的名头都拿不走。没错,这就是罗斯的成绩单,在高中闪闪发亮的他却败给了一个叫OJ梅奥的男人。西蒙高中想来并不是美国一流的篮球学校,但在芝加哥当地,它有着属于自己的美誉,这里是属于英雄和情怀的地方。19年前,80年代的全美第一高中生本威尔森在刚拿到大学奖学金时就发生了意外。要知道,这个天才少年本有可能成为NBA传奇。高中时期的加内特曾经就是以威尔森为模板,而他的外号是会跳投的魔术师,甚至在葬礼上连芝加哥市长都亲自出席。为了纪念这个天才母校,西蒙高中将他的25号球衣封存起来,并且宣布只有下一个配得上这件球衣的芝加哥天才出现时,才会让25号重见天日。没错,19年后,罗斯成为了这件球衣的继承人,他就是西蒙高中看中的另一个NBA传奇。幸运的是罗斯并没有辜负学校的期待和希望,连续两年背靠背拿下总冠军不说,战胜所向披靡的橡树山高中一战也是罗斯的杰作。但可惜的是,与罗斯同届的还有另外两个天才,一个叫OJ梅奥,另一个是得分狂魔比斯利。升学那年,和心想继续证明自己的OJ梅奥不同,罗斯选择了一所相对实力更强的孟菲斯大学,更重要的是,那里有号称后卫培养机器的卡利帕里教练。而卡帅给罗斯的第一个成长目标就是超越USC的孤胆英雄梅奥。事实上他也的确做到了,大学篮球不再像高中那样只看得分。卡利帕里教练把罗斯培养成了一个兼具控场和得分的完美控卫,尤其是在比分焦灼的时候,罗斯的进攻选择基本达到了NBA的水准。
当看见罗斯西装革履地进入小绿屋之后,芝加哥所有热爱篮球的人终于放下心来。由于孟菲斯大学突然通告罗斯参与了考试舞弊,他们差点以为芝加哥的天之骄子要无缘选秀了,要知道天时地利人和来得有多么不容易。没错,在以1.7%的概率抽中状元签之后,公牛管理层差点就像夺冠那样开始喷洒香槟,他们几乎只开了个五分钟的小会,就已经确定了这个上天恩赐的状元签该用来选哪个球员。德里克罗斯这位属于芝加哥的救世主来到了丰城。和其他新秀完全不同的是,罗斯从进入联盟的第一天起。就开始背负着一种格外沉重的使命,其他同届的年轻人需要在竞争中成长,然后向教练组证明他们的能力,去争取一个不错的球队地位。但罗斯不同,他从进入球队的第一秒开始就已经锁定了球队基石的地位,球队会按照他的特点重建,球迷也从来不会对他考察,而是期待他能带队直接打出成绩,这种压力显然是巨大的。数据和事实不会说谎,新秀赛季。罗斯场均登场时间达到了37分钟,主将罗尔邓伤停,辛里奇进行手术,全明星前公牛还大胆地做出了交易,这一切都是在给年轻的罗斯加大压力,但他没有被击垮反而做到了自己的极致。整个赛季他九次当选周最佳新秀,三次月最佳新秀,场均数据提升到当届第一的场均16.8分,还带队抢下了41胜,以东部第七名的身份挤进了季后赛。